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幹事林朗彥,涉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黃之鋒、林朗彥則不認罪。
周庭承認的兩罪為: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一同被控的黃之鋒及林朗彥則否認控罪,將於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屆時亦會處理周庭的求情及判刑。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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