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灣仔、天后一帶有大批示威者聚集,有示威者走出馬路往金鐘方向遊行,期間有人堵路縱火破壞,有社區設施及多間商店被暴徒破壞,警方作出多次驅散。警方指截至下午5時半,已拘捕逾180人,當中3男4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其餘被捕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警方指下午近4時,灣仔皇后大道東及銅鑼灣高士威道有人掘起路上的磚頭及拆毀路邊鐵欄後,連同路邊盆栽及雪糕筒等雜物一併扔出馬路,碎片及雜物散落一地,多條行車線被阻塞。大量汽車未能駛進相關街道而被逼掉頭或繞道而行,亦有車輛去路被阻擋,被逼滯留在馬路上。
而據《港區國安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國際組織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即參與實施或者威脅實施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若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情形,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表示一經觸犯法例,量刑以三年起計。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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