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草案列明主要打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要求香港獨立必定是分裂國家行為,強調不可將國家任何一部分拿走,要維護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
單純高喊「港獨」口號會否觸犯法例,鄭若驊稱,難憑單一行為作判斷,需要視乎整個行動過程,包括叫口號期間和前後的情況,及客觀證據等。至於支聯會在六四晚會上喊「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市民參與會否違例,她解釋,草案說明提到會保障香港人合法權益,香港人參與集會、結社自由一定受到保障,但具體情況須按法律條文再討論,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
鄭若驊又透露,正積極籌備專門部門負責檢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會調配內部人手配合,亦研究向外招手,有機會內外人手兼用,希望人員能盡快學習、熟悉條文,並預計部門將兼顧向法院申請搜查令、就警方進行偵查工作提供法律意見等。她指出,在檢控危害國安案件方面,相信操作與現行檢控工作差不多,會揣摩怎樣去做,需磨合時間。
對於法案要求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與特區國安委及專門部門成立協調、協作機制,鄭若驊表明,律政司主管的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檢控政策不變,駐港國安公署就此「係指導唔到我哋」,籲大眾可以放心。她並指,國安委有多項職責,當中協調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是最闊的,她作為成員之一,望可提供意見使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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