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訂立在即,社會各界就此熱議,但事實上其他國家亦有就國家安全立法。以澳洲為例,2014年悉尼瑞士蓮朱古力咖啡店曾發生恐襲案,因此當地政府於2018年一次國防反恐檢討中,就有人提出建議修例。修例內容是容許在有恐襲案發生時,更容易尋求軍方出動及支援;同時擴大澳洲國防軍(ADF)的權力,預時獲授權軍方在海陸空應對威脅。澳洲總檢察長波特(Christian Porter)當時公布有關提案後,指出近廿年前成立的法例未必足以應付現今複雜的恐襲威脅。
根據當時《國防法》的修正案,當局將更容易要求澳洲國防軍出動,處理恐襲或其他廣泛及同等級的暴力案,如暴亂等,以提高解決僵局的機會;同時擴大軍方搜索、搜查和控制現場的權力,甚至有限地開槍擊斃疑犯。而警方將繼續負責處理恐襲事件,當局又強調,如果事發在遠離軍方戰術戰隊位於悉尼和珀斯的基地,軍方未必能及時應對。
另一方面,2018年澳洲國會參議院通過了《國家安全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案》,和《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要求游說者申報是否在為別國的政府服務,未有披露有關聯繫者將面臨刑事檢控。法案亦規定,洩露國家機密資訊的聯邦官員將面對更重的刑罰,入侵澳洲企業系統盜取商業機密的外國人要面對最高15年監禁。該法案亦將破壞重要基建如電網及交通系統的行為刑事化。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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