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歲少女昨日(22日)在社工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稱自己去年9月25日在沙田港鐵站外被捕後遭警方施予性暴力,包括被女警大力觸摸胸部數次,在沙田警署如廁時被觀察過程。她又指,期間曾至少6次要求聯絡律師與家人遭警方拖延,最後未獲准打電話。警方昨晚回覆傳媒查詢時稱,任何人士如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表示,去年9月25日下午6時許,港鐵職員發現一名女子在沙田港鐵站大堂入閘機跳閘,職員截停她後引起多人圍觀,於是報警求助。警員到達港鐵站時,發現有約100人在控制室外聚集,發出警告不果後作出驅散,期間拘捕一名17歲女子,她情緒激動,咬傷一名女警員右手臂,該名女子涉嫌「非法集結」及「襲警」被捕。
警方強調,致力保障被捕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並會以合理性及相稱性的原則,根據環境及視乎情況決定羈留搜查的級別。警方又指,任何人士如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將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
涉事少女昨在記者會上稱,當時感到徬徨、恐懼,之後曾三度嘗試輕生,亦曾在精神科醫院留醫約1個月,被確診創傷後壓力後群。協助她的組織表示,事主所涉的襲警案將於7月21日下午2時半在沙田法院開審,她打算不認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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