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女成員錢寶芬涉於去年9月7日,在客運大樓通往巴士站的通道逗留並舉牌示威,其後警員要求其離開,若不離開將會根據法庭禁制令進行拘捕,錢不顧警員命令,一直玩手機,之後被警方拘捕。她涉違反禁制令而被控藐視法庭,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聆訊,排期明年3月1日開審,審期9天。
控方表示將在審訊中傳召18名證人出庭作證,大部分為警員,當中包括11名警員、3名機管局職員、1名機場保安、1名機管局律師、以及2名執達吏。辯方需在10月20日前向法庭提交被告的誓章,控方亦而在28日內回應該誓章。
法官表示,這宗涉嫌藐視法庭事件已發生將近1年,不應無了期押後下去。他現估計審訊需要7日時間。法官現將案件定於明年(2021年)3月1日正式開審,並在今年12月28日先進行預審。法官指示被告不論最終是否獲批法援,都要在今年10月20日或之前向法庭呈交誓章證供,而原告方就要在之後的28日內呈交回應誓章。
圖片來源:文匯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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