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區國安法」草案作出說明,進一步公布「港區國安法」當中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需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而具體內容中,亦釋除市民的憂慮,未有將由內地法官審理案件,內容較預期寬鬆。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認為,草案內容將可令大部分香港人更加安心。她表示,以往有傳聞,很多香港人擔心案件將拿回中國內地審理,現在用香港的法官,由行政長官負責委任。龔靜儀亦指出,草案內容體現中央對香港人的厚待,希望令香港人明白「港區國安法」並非要摧毀一國兩制,法例只會讓一國兩制走得更好。
草案規定中央將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亦將在特定情形下,就相關案件行使管轄權。龔靜儀就認為主要為起到威懾作用。她形容相關法例如「尚方寶劍」要在很特殊和有必要的時候,才會拿出來,起到震懾作用。
對於攬炒派一直以來對「港區國安法」的批評,龔靜儀指出,一直以來反對派將「港區國安法」妖魔化,「講到很恐怖,講到每個人都會沒有自由。」但現在具體內容釋出,龔靜瑩表示可以看到在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上有所平衡。她相信香港市民不需要擔心,港區國安法會影響他們原本擁有的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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