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過去一段時間針對「港區國安法」多次發表聲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大律師公會作為負責任的專業團體,所發出的聲明不應充滿挑釁性、製造恐慌,亦不應將事情無限放大,而是應該用專業知識向市民解釋及對市民的影響。
湯家驊又指,認為今次港區國安法不是修改基本法,亦不是修改中央對香港政策方針,而內地法例放在《基本法》附件三亦不是第一次,過去已有國旗法、國徽法、駐軍法及最近通過的國歌法,「既然唔係第一次,點解(公會)跳出咁多問題出嚟?」他直言不明白公會為何會作出不同的假設,包括港區國安法會動搖《基本法》等,認為令人詫異,沒有事實根據。
大律師公會昨第三度發表聲明,稱十分關注近日內地及特區官員透露的法律建議細節,對於港區國安法「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等講法,亦令人關注,如果港區國安法與其他保障人權的法律條文,例如人權法等有牴觸,是否代表港區國安法具有較高權威。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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