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16 歲中四女生於去年10月1日前夕,在天水圍張貼文宣,其後警員從她身上搜出懷疑汽油彈原料。她早前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並擬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屯門法院少年庭裁判官水佳麗今(19日)判她12個月感化。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立志成為護士,感化報告正面及有悔意,並已就今次事件反省,又指被告理念一向是和平、理性,今次是單一事件,未有考慮法律後果。他又稱被告被捕時並非進行激烈行為,盼法庭可以給予一次機會,讓已復課的被告準備考試。
裁判官水佳麗表示理解年輕人因社會運動而受到衝擊,但希望被告明白,一旦她將涉案物品製成汽油彈,其人生將會改寫,甚或影響到她做護士的夢想。裁判官強調任何法庭「不討論政治,黃藍」,每一項決定均不牽涉政治,但社會充滿著一種「唔尊重別人」的風氣,「立場先行」。
水官又提醒少女,今次將會是她最後一次踏足少年庭,以後無論干犯任何罪行均會在成人庭處理。倘若少女被捕時被搜出一個已製成的汽油彈,法庭將判處還柙式的處罰,而法庭對此類案件絕不輕判。法官又指少女倘若當時因「貪得意」而管有一個完整汽油彈, 她「人生從此改寫」,並勸少女以後若再參與任何社會運動,須跟父母商量。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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