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立法在即,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東網》訪問時表示,期望於本週內前往澳門取經,了解當地執法部門如何落實當地國安法,即《基本法》23條。他強調,當地執行國安法已有10年,而實施國安法後,當地政治、經濟、民生不但未受影響,且愈來愈好。
李家超稱澳門政府在決策及執行層面上,有許多值得參考的地方,又指出當地十分着重預防、制止及懲治三方面,特別是預防,若這方面做得好,日後對國家安全的威脅將會大大減少。
他最後強調市民毋須擔心「港區國安法」,因執行上必須符合依法保障合法權益多項原則,實施「港區國安法」,亦會貫徹普通法的原則,即無罪假設、一罪不能兩審、保持緘默、有律師代表等。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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