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決定訂立「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人大常委會正進行草擬。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稱,因反對立法就取消參選資格不合理。
陳文敏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稱,若法例通過是應遵守,但並非不可提出反對。他又說反對理由可以有很多,看不到反對立法,就等於違反《基本法》而不能參選。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表示,對於提出反對「港區國安法」立法的人,就是違反基本法,應予取消資格(DQ)。他指出,國家安全法每個市民都應該遵守,市民應和「反中亂港」分子劃清界限。對於想要參與香港建制的人,無論是議員或是參選人,都不應該反對為國家安全立法。
圖片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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