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棟樑?】鄭家朗等3人涉擾亂立法會秩序 裁判官裁定罪成各罰款1000元
【社會棟樑?】鄭家朗等3人涉擾亂立法會秩序 裁判官裁定罪成各罰款1000元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3月16日在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上,離座衝向官員席位示威,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行政指令,事後被票控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何秀儀另被控襲擊一名男保安。裁判官何俊堯今日(12日)裁定3人票傳控罪罪成,何秀儀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何官認為3人當日離座展示標語及大聲叫喊,驚動保安出手阻止,令議會因而停頓,並影響議會的莊嚴。但他們擾亂議會秩序的時間短暫,影響較輕,加上考慮到他們並非出於私利,輕判3人各罰款1,000元。


何官又說,若案情嚴重此控罪可考慮判處監禁,「若果因為抗爭面對長時間監禁,咁仲可以為社會做啲咩?」並勸勉3人「留有用之軀,作社會棟樑」 ,「想清楚犯案後果」。至於何秀儀面對的普通襲擊罪,何官認為涉事保安作供有誇大失實之嫌。鄭家朗在庭外稱對裁決感失望,但目前傾向不上訴。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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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Ws Chau
    Ws Chau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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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法的大學生先至係未來社會棟樑, 違法的大學生??是社會敗類?,計時炸彈?, 黃官徇私枉法, 自圓其說,?路人皆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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