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至今一周年,約2000人被檢控上庭,隨着「港區國安法」即將立法實施,最近更有多名被告棄保潛逃而遭通緝,當中包括港獨組織學生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本月4日因沒按保釋條件到警署報到,被揭發日前離港潛逃荷蘭,令人關注疑犯趁保釋期潛逃離港逃避刑責問題。律政司發言人昨(11日)回覆傳媒時表示,基於近期再有被控人棄保潛逃 ,律政司會慎重考慮在日後處理申請保釋的聆訊時,向法庭提出禁止被控人離開香港的條件,亦不排除向法庭申請覆核已獲保釋的被控人的保釋條件。
律政司又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被控人有權獲准保釋候審,除非法庭覺得有實質理由相信被控人會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在保釋期間犯罪或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一般而言,控方會徵詢執法機關的意見,若認為被控人可能棄保潛逃、妨礙司法公正或再犯同樣罪行等原因,根據案情,控方可向法庭反對保釋。
事實上,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其同伴李東昇、李倩怡,早前因參與2016年2月的「旺角騷亂」,分別被控以煽惑非法集結、煽惑暴動、襲警或暴動等罪,3人於2017年1月至11月間,先後棄保潛逃到德國或台灣。另外,律政司決定加控涉及7.1闖入立法會大樓的12名被告暴動罪後,案件前日(10日)在東區法院提訊,一名22歲學生棄保,被裁判官下令通緝。
圖片來源:文匯報、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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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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