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反修例遊行期間,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並闖進會議廳大肆破壞,警方事後分別拘捕及起訴多人,包括民間團隊發言人劉頴匡、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藝人王宗堯。劉頴匡在社交網站表示,今日(9日)收到律師通知,控方將申請改控所有涉案人士較重的暴動罪。
劉頴匡表示,有關案件明日(10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針對控方原先提出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最高刑期是監禁3個月,暴動罪最高刑期則是監禁10年。孫曉嵐亦在社交網站表示,接到律師通知控罪會由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改為暴動罪。
據了解,該案被告除了劉頴匡(26歲)、孫曉嵐(24歲)、王宗堯(41歲)外,還包括「畫家」潘浩超(32歲)、車房工人周樂謙(30歲)、網媒記者馬啟聰(30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地盤工人沈鏡樂(24歲)、學生文家健(21歲)、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21歲)、廚師羅樂生(20歲)及運輸工人何俊諺(22歲),合共12人。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劉頴匡Facebook、孫曉嵐Facebook、王宗堯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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