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4日)繼續審議國歌法。會議曾經因為有攬炒派議員潑惡臭液體而一度暫停數小時,並於下午4時45分轉換至會議室一繼續進行,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獲三讀通過國歌法。
人民力量陳志全和議會陣線朱凱廸潑惡臭液體後,經過接近3小時,梁君彥決定下午4時45分復會。梁君彥表示,法案並不複雜,部分議員一方面批評審議時間太少,同一時間又蓄意阻撓會議進行,決定提早三讀表決。在梁君彥發言期間,民主黨許智峯再次步出座位,用水樽潑出啡色的液體。梁君彥批評其行為幼稚、不負責任,並可能違法的行為,但並不會妨礙立法會履行憲制責任。
立法會保安隨後在攬炒派議員面前築起人牆。最終立法會以41票贊成、 1票反對通過《國歌條例草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於表決後見傳媒,國歌法將於下周五(12日)正式刊憲生效,並指會就此加強宣傳教育。被問到復會後立即表決,議員沒有發言機會,曾僅稱條例已經過充足討論,全部議員都有足夠空間發表意見,認為是按照程序進行三讀及通過。
圖片來源:立法會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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