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立法,其中一個焦點是內地國安機構是否會在駐港,及是否會直接在港執法。《明報》今日報道,指該報成功訪問曾於港英年代任職警隊「政治部」的前皇家香港警察蒲汝傑,對方在訪問中聲稱,當年的「政治部」屬於警隊部門,由英籍及香港警員組成,「不是為英國政府工作的部門」,又稱若中央政府在港成立特別部門,處理「港區國安法」事宜,將與政治部過往的角色完全不一樣,甚至稱「港府應拒絕中央政府的有關建議」。
然而話鋒一轉,蒲汝傑在訪問中又指受「官方保密法案」所限,未能透露當年在政治部工作細節,僅只「政治部」主要職責是支援時任港督處理政治事宜。另外,該報又訪問未曾任職「政治部」的前皇家香港警察高級警司林占士,他說據他了解,政治部主要是督察級以上警員,最高級為副警務處長,每星期須與港督會面,反而警務處長獲港督召見才可會面。
他又引述相關刊物紀錄,「政治部」以3人為一組,「同組互相不知對方做什麼,組與組間亦不知對方工作」。林占士又指,「政治部」警員權力與常規警員一樣,雙方不會交換情報,但常規警員需支援「政治部」破門等行動,但搜屋、拘捕及檢控全由「政治部」負責。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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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yicai5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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