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引起案件審理權的問題。律政司長鄭若驊昨日(1日)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指,會確保「港區國安法」符合香港法制,實施後相關檢控會由律政司負責而非內地部門。
鄭若驊指出,若「港區國安法」沒有遵守普通法原則和人權保障,特區政府會在立法前向人大常委會提出關注。她表示,一般而言,新法律原則上不會有追溯力,而「一般來說」案件會公開審訊,但她又稱在國際的人權公約和普通法原則下亦可能有例外。
對於外間有憂慮由內地司法人員作檢控,鄭若驊強調,根據《基本法》第63條,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將來「港區國安法」實施,即使涉及政治敏感案件亦不例外。她又說,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決定當日,並無提及最高人民檢察院會在港設立機構,若中央在港設立機構取代律政司的檢控權力,則必須修改《基本法》。
鄭若驊表示,暫時無理據限制外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亦不排除成立特別法庭,但指會符合司法獨立原則,期望外界開放討論。
另外,鄭若驊將於明日(3日)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訪問北京,屆時中央將就「港區國安法」立法聽取林鄭的意見。隨行還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政府公布,林鄭今日傍晚前往深圳,翌日上午轉往北京,同日晚上返回深圳,並於6月4日早上回港。她離港期間,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署理行政長官職務。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