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守尾門」中港齊齊輸
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近日在北京接見香港友好協進會代表團。據報道,王主任在會面中重申,未來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又呼籲大家支持特首梁振英依法施政。今次已非內地官員首次提出類似言論,筆者認為,上述條件合情合理,皆因特首權力之大,非一般地方首長可以比擬,為維護國家安全,未來的特首絕不能是中央不能接受的人選。
有人說,以今天香港的政治生態,香港人不會選出跟中央對抗的候選人;問題是,有了2017 年普選之後,誰可預測往後的局面?
為確保特首選舉的當選人不會跟中央對抗,早前有人提出「守尾門」方案,即由手握「實質任命權」的中央政府,在逼不得已時否決任命當選人。
對於所謂「守尾門」,筆者認為是「不能輕易出鞘的尚方寶劍」,一出即可能令全局皆輸!《基本法》早已列明: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致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既然提名委員會在「頭關」已可確保候選人並非跟中央對抗的人選,香港又何須陷中央於不義,硬要由她「守尾門」,否決委任不合適的當選人?
筆者之所以不認同由中央以「守尾門」方式否決不合適的當選人,理由很簡單,因為中央一旦動用尚方寶劍,勢必造成難以估量的政治震盪,上街人數動輒達百萬,隨時會以更激烈的方式表達不滿,動亂一觸即發。
即使市民不採取激烈手法,而選擇在其後的各級選舉中支持反政府候選人,在「鐘擺效應」下,建制派或較溫和中立的候選人,亦必兵敗如山倒,屆時各級議會都充斥反政府力量,政府成為「跛腳鴨」,社會空轉、政令不行、示威遊行頻仍,市民還可安居樂業嗎?再說,當中央否決當選人後,香港又應如何選出合適的當選人?不管作何安排,最終都是添煩添亂,絕不可取。
或許有人反駁,只要中央任命任何由香港人選出的特首,就不會出現「否決當選人」的情況。此一說法,明顯罔顧中央的「實質任命權」,亦不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香港並非獨立政治實體,而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若選出一個事事跟中央作對,甚至與外國勢力合謀的人任特首,國家安全豈非受到威脅?
筆者絕非危言聳聽,香港特首權力之大,比起內地的省市首長、甚至世上各大都會的領導都猶有過之,他每個決定均足以影響國家安全,由「愛國愛港」和「不跟中央對抗」的人出任此職,實為必須。
事實上,除了防務和部分外交權力外,特區政府其他事務均屬高度自治;跟內地的省市不同,香港須要自行制訂教育、衞生福利和出入境政等政策,又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香港」名義,單獨與世界各國、地區和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係,簽訂和履行有關協議。此外,特區亦擁有毋須上繳的龐大外滙儲備和相對獨立的紀律部隊,特首身為特區領導人,權力之大,殆無疑問。
香港特首的地位特殊,權力亦極大,身為醫生,筆者認同《黃帝內經》中有關「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的內容,以現代說法,就是「預防勝於治療」。根據《基本法》規定選出的提名委員會,正可做到「預防」,確保特首選舉的正式「候選人」不會成為國家的「內患」。筆者重申,由中央動用尚方寶劍,最後只會出現「中央輸、香港輸」的雙輸局面,港人和中央失去互信,民主進程勢必凍結,如斯結局,絕非港人樂見。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3年10月5日
圖:hkcn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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