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位於淺水灣道寓所有僭建,將「車房變住宅」,有關違規建築10年來原封不動。屋宇署近日終於表示,相關僭建部分與原有車房用途有重大改變,已去信要求業主還原,否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
據報,涉事物業由毛孟靜丈夫Philip Bowring持有,於1985年6月10日以112萬港元購入,《東網on.cc》指出,屋宇署當年接報後巡查過該「車房住宅」,確認不符核准圖則,近日回覆該媒體查詢時重申,近日再次到上址巡視,證實原本於批准圖則上用作開敞式車房的位置加建圍封牆、窗戶及門戶,但由於相關加建是在建築物內進行,又不涉及樓宇結構,故屬豁免審批工程。
雖然如此,屋宇署指由於相關位置與原有的開敞式車房用途有重大更改,而相關位置的建造亦不適合用作改變後用途,因此需受《建築物條例》第25(2)條規管。而按現行執法政策,考慮上述情況未對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構成明顯危險,署方已經發信予業主,指明有違反《建築物條例》的情況,並提醒業主盡早恢復相關位置的原有用途,如情況未有改善,署方會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事實上,毛孟靜多年來一直堅稱「車房住宅」沒問題,聲言其夫買入物業,該處已被改建,又稱一直有向政府繳交「差餉」,甚至稱僭建「唔係殺人放火」。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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