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則不一?】15歲少年擲汽油彈認縱火判感化 裁判官:被告是「優秀嘅細路」
【準則不一?】15歲少年擲汽油彈認縱火判感化 裁判官:被告是「優秀嘅細路」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上月就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的判詞,形容被告「情操高尚」,引起爭議,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其後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馬道立昨(25日)發表聲明,表示郭官裁決可能令人覺得沒有遵守法官不可偏頗、不可發表政見的原則,因而給人偏頗的觀感;又指法官或司法人員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形象,影響公信力。


言猶在耳,屯門裁判法院今日審理一宗15歲被告於元朗朗晴居對出馬路投擲汽油彈的案件,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形容被告是「優秀嘅細路」,認同他滿腔熱誠深愛香港,但指「有啲嘢唔係滿腔熱誠就得」,而不少人經不起犯法的後果,希望被告痛定思痛、重新出發,在合適的機會及崗位貢獻香港。


被告當日被搜出打火機、碎布等,之後承認於1月8日在元朗縱火,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水官表示,考慮到被告試擲汽油彈時已是深夜時分,沒有人也沒有車,法庭接納被告犯案目的並非傷人,故接納感化官建議,判他18個月感化,其中9個月須住在院舍,另須遵守晚上7時至翌晨6時的宵禁令。


水官同日又審理一宗15歲中四少女涉於去年9月在天水圍與他人聚集,並被搜出汽油彈原料的案件,被告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判刑。水官在庭上表示,社會混亂尚未停止,她不清楚被告內心想法,又稱明白年輕人滿腔熱血,「但咁樣做幫到邊個?」她認為被告與其犯法,不如好好學習,「用才幹能力貢獻香港,而唔係用暴力」,並形容暴力對香港整體社會以及政治的影響愈趨嚴重。法官又指若被告製成了汽油彈,法庭絕不會輕判,現時決定先索感化報告量刑,盼被告好自為之。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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