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昨日(20日)下午在屯門一間五金店內進行突擊巡查。行動中,消防處共發現約210公升懷疑第五類危險品(即發出易著火蒸氣的物質),包括天拿水、白電油、松節油等,並懷疑該間五金店的一名男子與案件有關。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處方將考慮檢控涉案人士。另外為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撿走涉案懷疑危險品。這是消防處繼周一(18日)突擊巡查將軍澳2間五金店,並在兩間五金店中檢獲易燃及腐蝕性化學品後,再一次以相關法例執法。
消防處又指會繼續打擊有關違法行為,並主動突擊巡查化工原料店及五金店,如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會作出相關執法行動,呼籲巿民切勿過量貯存危險品。
當局又提醒市民,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士如沒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而貯存、運送或使用超出豁免量的危險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圖片來源:RTHK、消防處提供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