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男學生在去年萬聖節,即港鐵太子站831事件兩個月,在旺角警署聚集時遭警方發現身上有5個汽油彈,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12個月。
裁判官認為案情相當嚴重,指汽油彈殺傷力和破壞力不言而喻,不是用作自衛。感化官在背景報告中指,被告為掩飾身份及避免留下指模,在一個未獲批准的公眾集會,穿上黑衣及戴上黑手套,指他守法意識識薄弱,有反社會人格。辯方不同意感化官報告,指被告無打算使用汽油彈,已受到教訓,望法庭輕判。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圖片、網上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hnwong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