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運動中首名認暴動罪的22歲救生員冼嘉豪,承認去年6月12日反修例示威期間,在立法會門外衝擊警方防線及投擲雜物,當場被捕並控暴動罪。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4年。法官胡雅文認為,被告涉及的暴動比梁天琦2016年參與旺角亞皆老街暴動更嚴重,批評犯人行為是對法治「直接攻擊」,故將量刑起點定為6年。
胡雅文又稱,被告除認罪外,其他求情理由,包括沒有預謀、個人沒有攜帶武器等均不成立。她引述案例稱,其他暴動參與者的行為與被告刑責不可分割,又稱暴動參與者用索帶綁鐵馬作路障、蒙面等行為均顯示他們有預謀暴動,故法官只給予被告認罪的量刑折扣,將刑期扣減三分一,判監4年。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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