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示威現場,出現所謂的12歲「記者」,事件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今日回應相關事件時,一方面稱希望12歲的同學遠離有風險的衝突現場,指尤其是未成年學生,教協都擔心他們安危,又稱自己當然知道中學有「實習記者」,但若然去到有風險場地,也希望同學們小心。看似非常關心12歲學生的安危,惟葉建源話鋒一轉,就將矛頭指向當日帶走兩名未成年「記者」,的警方,批評警方粗暴「拘捕」涉事的小童,又指很多團體亦就此問題表達關注,認為警方應該交代:「根據《兒童權利公約》,警方是不能隨便拘捕。」
立場偏頗的葉建源,回應兒童福祉的問題時,仍然堅持針對警隊的立場;社會要問的是,葉建源為何沒有批評派出12歲兒童到衝突現場採訪的「媒體」,他亦沒有解釋,《兒童權利公約》的要義是不是「保護兒童」?若然「保護兒童」是大前提的話,將他帶回警署再由父母接走較「安全」,還是讓其留在現場、可以被暴力示威波及更「安全」。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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