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內務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事,尋求外間法律意見,認為爭取連任內會主席的民建聯李慧琼有權有責召開會議,處理積壓議程。李慧琼今日(4日)下午以內會主席身份,宣布周五(8日)召開兩個會議,分別進行主席選舉及處理其他事項。
李慧琼表示,她看過外聘律師意見及秘書處發出的補充資料後,決定在周五召開兩個內會,早上會議將繼續主席選舉。她又稱由於自己爭取連任,屆時會繼續由過去半年負責主持的公民黨郭榮鏗負責,而下午則會召開特別內會,跟進今早由立法會主席發出的法律文件、立法會法律事務部發出的額外資料相關事宜,以及跟進其他事項。
她指出,從資料所見,過去多屆內會主席選舉均在15至30分鐘,或一個合理時間完成,「大家要了解現在實際情況,誰先破壞現有傳統,就算長也不會幾個月!」
她希望能盡快完成選舉主席工作,強調歷屆內會主席選舉都在合理時間完成,而根據《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其任期直至新一任主席產生,有權去制定議程。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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