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旺角暴動案,涉案的主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盧建民及黃家駒前年因暴動罪成,被判監3年半至7年不等。3人其後提出定罪上訴,惟梁天琦其後就放棄就定罪提出上訴,改為提出刑期上訴救減刑。高院上訴庭去年10月開庭處理,今午駁回3人的刑期上訴,維持原判。
其中,28歲的梁天琦承認一項襲警罪,經審訊再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兩罪共判監6年;32歲盧建民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判監7年;28歲黃家駒則承認一項暴動罪,判監3年半。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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