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痛批黑暴】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 失業男導遊判囚45個月
【法官痛批黑暴】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 失業男導遊判囚45個月

將軍澳一條「連儂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發生斬人案,事件中有3人受重傷。涉案男導遊早前承認3項蓄意傷人罪,今(24日)在區院再訊,辯方律師求情時代表被告再向3名事主表示歉意,並指香港去年處於一個歷史上前所未見的社會動盪,直言若非香港發生這場運動,本案不會發生。法官郭偉健聽罷求情,下午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


50歲被告洪震承認3項傷人罪,控罪指稱他去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邨及頌明苑的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26歲)、李玉鳳(35歲)和梁鎮杰(24歲)。醫療報告顯示,3名事主均受傷留院,其中黃靜美智子右肺萎縮,一度命危。


辯方律師庭上再次強調,被告有深切悔意,雖然他在犯案後逃到內地,但已即日回港自首,他向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期間,已表示感到懊悔及希望傷者早日康復。據被告的朋友、家人及同事在求情信中所述,他們都認為被告已深刻反省,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辯方又指事發時香港正處於前所未見的社會動盪,以致被告的生計大受影響,他平日並無暴力傾向、犯案與性格不符,種種因素積累下,最終大爆發。辯方更揚言,若沒有該運動發生,被告就不可能犯下如此不幸的案件,希望法庭除認罪的1/3扣減外,考慮其真誠悔意及願意自首,給予額外扣減。


法官郭偉健判刑時直指,香港從去年6月起變成一個不安全的城市,批評示威者身穿黑衣、戴上「豬嘴」,儼如一支軍隊,更作出「文革式」的極端行為。郭官又指國內記者在機場被圍毆事被直播後,想必影響內地人訪港意欲,任職導遊的被告收入一定因此受損。社會事件令被告的工作、生活甚至生存權也被殘踏,同意被告將情緒歸究於示威是合理的。郭官又指被告遭社會運動弄得奄奄一息、滿身鮮血,他只是反常態地「發出最後一聲咆哮」,加上被告須照顧家人,再酌情減刑,判處被告入獄45個月。


圖片來源:網上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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