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有用心】澄清免稅物業全屬辦公宿舍 中聯辦官員斥眾志故意誤導
【別有用心】澄清免稅物業全屬辦公宿舍 中聯辦官員斥眾志故意誤導

香港眾志日前質疑香港中聯辦在港購入多項物業時獲得豁免印花稅。有中聯辦官員接受傳媒查詢時澄清,中聯辦獲豁免稅收的物業,全部都是用於辦公或員工住宿,沒有投資性的轉租轉賣,嚴格遵守特區法律規定。至於有人提及的大埔商業中心等四個物業,購買時均已按特區法律納稅。


官員指斥眾志以中聯辦擁有物業的數量製造所謂「擴張論」,是故意誤導,別有用心。該官員又不滿眾志披露中聯辦的物業訊息,尤其是住宅地點,對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認為是惡意披露,侵犯中聯辦員工私隱。


根據《印花稅條例》第41(1)條,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職人員法團或以公職人員身份行事的任何人,均無須負法律責任繳付任何文書可予徵收的印花稅。條例52(1)條則列明,行政長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而減免全部或部分須繳付的印花稅,或發還全部或部分已繳付的印花稅。


原圖:港人講地、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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