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消防員去年11月10日涉嫌參與旺角衝突,期間疑管有包括汽油彈等武器及拒捕。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除原有的4項控罪,包括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抗拒警務人員、管有違禁武器及非法集結外,他被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再聆訊,到時再決定會否將另外3宗,同樣在今日再提堂的同類案件合併處理,被告須還柙。
33歲被告方志雄,報稱任職消防員。控罪指他於當日在彌敦道與山東街一帶,管有4支汽油彈、一支鐵筆及一個鐵錘;並攜帶一把彈簧刀;參與非法集結;管有無線傳聲器;並抗拒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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