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8日「九龍大遊行」後,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以「大聲公」敲打警盾,「大聲公」的聲浪亦令到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部不適。區否認2項襲警罪,案件今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嘉琪裁定2項襲警罪成。
法官裁決時指出,控方4名證人證供清晰直接,接受盤問時亦沒有迴避,接納他們證供。就敲打警員的襲警罪,法官指出被告的行為是否令到警員關志豪感到「驚」以及有否憂慮的表現,會是構成控罪的原素。雖然關在較早時口供未有提到自己「驚」,但亦「呆咗」,而在片中關志豪用力抓緊盾牌,區亦有敲打一名警員的盾牌,並以「毅進仔」稱呼該警員,其說話具針對性,該警員亦有憂慮受襲,故裁定區兩項襲警罪均罪成。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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