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今晨被警方拘捕,曾經收受他巨額捐款的政黨中,立刻有一班政客撲出來為「老闆」護航。其中,曾任廉署初級調查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被捕的三人,即黎智英、李卓人及楊森均無參與暴力衝擊、亦無組織暴力活動,三人僅行使遊行集會、宗教信仰自由,如今被捕,是激化已緩和的社會氣氛云云。
林卓廷的說法,足證他對法律的認識其實極之淺薄。沒錯,根據香港法例,宗教「集會」的確是不需要知會警方,惟根據《公安條例》,所有人數超過30人的遊行,事前仍須按《公安條例》第十三條向警方作出通知。
事實證明,黎智英等人被捕,絕對和「宗教」或「信仰」沒任何關係。再者,黎智英等人是涉嫌在去年8月31日參與遊行,被指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而警方其實特意在早一天的8月30日晚發聲明,重申超過30人的遊行,須按《公安條例》通知警方的規定。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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