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今日報道,司法機構今日起採取多項新方案,盡力減少積壓案件,包括增加處理刑事判刑案件,以及會就緊急或涉及廣大公眾利益的民事案件頒布書面判詞。
另外,不管刑事或民事案件,若控辯或與訟雙方同意,可透過書面形式知會法庭,讓法庭直接訂出審訊日期,毋須因疫情而拖延案件的排期,並承諾向所有代表刑事或民事案的律師或大律師提供清晰指示,和有足夠的時間作案件準備,更會加強使用電子方式,例如電郵去接收與案相關的文件資料,以避免親自到庭。
圖片來源:終審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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