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二大批黑暴分子到粉嶺一帶示威,有人縱火燒毀兩座尚未入伙公屋的大堂。其中,22歲男學生何志樂被拘捕,被控於年初二當日在香港新界粉嶺偉明街,管有一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樽汽油及一個打火機,並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辯方律師則指被告有吸煙習慣才備有打火機,而白電油則是作清潔用途。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最後批准被告以現金三萬元保釋外出,其父親須交出兩萬元作人事擔保。被告在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行證件,逢星期一須到上水警署報到,並須遵守宵禁令,和居住於報稱地址。
圖片來源:港台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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