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服務令】大專生港鐵站外噴字刑毀 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社會服務令】大專生港鐵站外噴字刑毀 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大專生麥卓宏,去年10月26日晚,蒙面在何文田站外行人天橋地面,用噴漆噴上「罷搭」等字,被途人發現報警。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120小時。裁判官同時告誡被告,任何人的財產及人身安全均受法律保障,不得以違法方式表達個人想法。

 

原圖: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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