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上水的所謂反水貨遊行,最終釀成警民衝突,四名青年分別在粉嶺和上水被捕,當中有涉呼籲他人衝擊警方防線、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今日分兩案在粉嶺法院提訊,各人毋須答辯,分別押後再訊,以待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首案涉及三名被告,分別為20歲男生陳航生、19歲廚師江浩倫和21歲科大生吳睿康,其中吳睿康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情指他在上水中心附近管有一把生果刀、一支木棍和一個扳手。《東網on.cc》及《星島日報》均引述消息指,吳就是去年7月光復上水遊行時,險從橋上墮下的青年。
另外,被告陳航生同樣涉及另一宗暴動案,現時獲法庭保釋,裁判官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並將案押後至2月18日再訊。另一案的被告則為20歲男生吳念聰,他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同一日,在粉嶺車站外的行人天橋,管有一把鎅刀,他獲准保釋至3月3日再訊。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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