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汽油彈】男子示威期間藏汽油彈 法庭上認罪被判囚一年
【藏汽油彈】男子示威期間藏汽油彈 法庭上認罪被判囚一年

兩名分別22及23歲男子,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示威期間,身上藏有汽油彈。22歲報稱無業的被告,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一年。至於23歲被告,因另外牽涉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一宗襲擊案,案件排期在本月21日提堂。

 

22歲被告的代表律師呈上七封求情信,包括被告自己親撰求情信,表示還柙期間深切反省,明白應以和平理性手段抗爭,被捕後令父母擔心及影響自己前途。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是初犯,而且肯認罪,表現有反省,但案件屬嚴重罪行,涉案汽油彈具殺傷力,被告行為明顯是有意破壞公眾安全,幸好並未造成破壞及傷人,否則案件會轉到更高法院處理,考慮其個人背景等求情因素,已扣減刑期。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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