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所謂「光復屯門」活動期間,13歲女生被指在屯門大會堂外燒國旗,她早前承認「侮辱國旗」罪,今日於屯門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
裁判官表示,認同感化官的報案,同意被告非狂妄之徒,鑑於近日社會事件尚未完結,勸誡被告做事不要沖昏頭腦,即使認同他人的說法,也不要隨便跟隨,否則會非常危險,又指即使日常生活,做事衝動、不考慮後果也是傻事。裁判官亦希望本案完結後,被告及其家人面對的問題畫上句號。
據早前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有政府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看到有人將五星旗扯下,其後被告等3人用打火機焚燒五星旗,遂通知在場警員,警員尾隨被告至深井截停,警誡下她承認犯案。
圖片來源: 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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