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消防員方志雄,涉嫌於11月10日在旺角手持汽油彈,其後拒捕逃走並襲擊警員。方志雄被控一項襲警罪、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情透露,方志雄當日涉嫌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襲擊及抗拒一名署理警長,並且涉嫌同日同地管有4支汽油彈、鐵筆、鐵錘及摺刀。
方志雄還押至明年1月21日再訊,他今日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彭寶琴考慮到其重犯機會高,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圖片來源:文匯報資料圖片(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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