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提名和建議,任命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接替盧偉聰出任警務處處長,任命今日正式生效;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蕭澤頤,今日則接替鄧炳強出任副處長(行動),而副處長(管理)一職則繼續由郭蔭庶出任。
鄧炳強今早會見傳媒,稱接任「一哥」之位是畢生榮幸,對此理應感到興奮,但過去五個多月,有「不法之徒」罔顧法治、衝擊法治,因此感到哀傷。他強調,會在崗位上繼續作出承擔,期望未來日子首先保護好同事,支持他們執法,並促請社會支持警方工作。
鄧炳強又表示,明白社會上有人對警方執法有意見,認為現時社會出現大規模違法情況,有一部分市民縱容違法行為,他們自然會對警方行動有意見,但社會上仍有很多人支持警方。他又特別提到,現時社會上出現很多假消息,或對警方的不實指控,強調警方不斷透過不同渠道去澄清事件,希望能加強與各界溝通,減低誤會,以改善警民關係。
鄧炳強先生於一九八七年加入香港警隊,任職督察。在警隊服務期間曾駐守多個單位,對刑事調查工作、國際聯絡事務及行動指揮方面,均擁有豐富經驗,他在二零一八年獲頒香港警察卓越獎章。
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間,鄧先生被借調往法國里昂的國際刑警秘書處出任刑事專項主任一職,並在任內擢升爲國際刑警有組織犯罪及暴力罪案組的主管。
鄧先生於二零一五年晉升為助理警務處長,出任港島總區指揮官及主管人事部。二零一七年,鄧先生晉升至高級助理警務處長,並獲委任為行動處處長。二零一八年十一月,鄧先生再度晉升並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鄧先生獲任命為警務處處長。
鄧先生曾於內地和海外多所學院受訓,包括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上海浦東幹部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英國皇家國防學院、以及國家行政學院。鄧先生持有社會科學學士、工商管理碩士、及國際安全及策略碩士等學位資格。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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