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佔旺女村長」外號的畢慧芬,於2016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一帶掘磚及縱火,被控兩項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昨日裁決其罪成,指三名證人警員誠實可靠,更有新聞材料佐證,案中參與者無疑干犯暴動罪。
法官又指,縱畢慧芬有輕度智障,但醫生證實其狀况不影響她分辨是非能力,具能力作出犯罪意念,認定她與其他暴力示威者目的相同,刑責一致,裁定兩項暴動罪成,還押至11月26日判刑,以索閱專家及感化官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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