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禁止任何人士佔據全港各區警察宿舍與紀律部隊宿舍外圍道路,同時禁止任何人企圖阻礙他人進出或路經宿舍,以及煽動或協助教唆他人這樣做。另外,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任何人毀壞上述宿舍財產,包括但不限於門戶、窗戶、外牆、閉路電視鏡頭等,而毀壞方法則包括但不限於塗污、寫字或黏貼字句。
是次禁制令,是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原告名義提出。入稟狀列出10個警察已婚宿舍及11個紀律部隊宿舍,強調案件是針對有關宿舍及附近道路的滋擾,擅闖私人土地及破壞財產行為所作。
鄭若驊亦要求法庭禁止未經鄭若驊本人或宿舍住客許可而進入宿舍範圍、阻礙住客使用宿舍。入稟狀又特別提及,用雷射筆、電筒等向宿舍發射光線、令人視物能力降低或不適,都在禁止之列。另外,鄭若驊亦要求違反命令者作金錢賠償。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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