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警方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警察批評暴徒在極近民居處縱火不負責任,那麼警方在民間放催淚彈又是否很負責任。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回應稱:「去邊區進行暴力活動,唔係我哋揀,係暴徒揀。選擇去民居搞事,呢個係佢哋選擇,佢哋選擇去人煙稠密嘅住宅區放火、搗亂、堵路、破壞公共設施,呢個係佢哋選擇嘅,我哋只不過係去到嗰個地方,去針對暴徒暴力,去使用返適當武力去處理現場,包括使用催淚彈,所以並唔存在,我哋選擇去嗰度使用催淚彈!」
圖片來源:RTHK(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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