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致函《紐約時報》駁李柱銘謬論 發表於 2014-10-09 06:56 分享 讚好 0 特首梁振英去信《紐約時報》,駁斥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早前在該報發表的文章。 梁振英表示,所謂中央政府「干預」香港選舉制度改革的言論,都屬「無的放矢」,重申國家關心香港的選舉制度改革、經濟和社會發展,依法有據,不違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的原則。 梁振英又強調,《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訂明,特首選舉選出的人,需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不論當選的特首是由選舉委員會,或是在2017年以普選產,香港或國外都沒有人,可以漠視中央的法定權力。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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