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八月,警方接獲一飛機師報案,指早前駕駛航機返回香港途中,飛至葵涌貨櫃碼頭至青衣一帶上空期間,疑遭到「鐳射光束」照射,擔心影響飛航安全。本身是民航機機師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當時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過往外國曾有不少使用鐳射光束影響民航機或直升機機師視線的個案,指不排除相關「鐳射光束」屬工業用途,否則不可能射至數千尺高空。當時譚文豪更指,突然其來的鐳射光束會騷擾機師,情況猶如在馬路上用強燈照射駕駛者的眼睛,非常危險云云。
一年後的今天,大家可以清楚見到,「黑衫」在示威現場,經常使用「鐳射光束」照射警察和不同建築物,除可能傷及警員眼睛,亦不可避免地騷擾民居及影響示威區附近的駕駛者。此一時、彼一時,不知譚文豪今天會否要求「黑衫」不要再胡亂使用「鐳射光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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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中評社、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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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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