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場面醜陋和令人震驚,是故意違法,法律上必須追究。如經公平審訊後被判有罪,法院亦應考慮具阻嚇力的刑罰。
對於有示威者要求「特赦」的建議,李國能認為等同要求特首指示警方不再調查,與法治不符,強調每個人都要受法律約束。
李國能認為,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犯下嚴重政治判斷失誤,贊成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近期事件,指能更有效探明真相。他又直言,提交報告需時,期間可讓社會緩和氣氛,協助和解。
李國能在文章亦指出,暫緩和撤回草案實際無分別,政府應馬上撤回。
圖片來源: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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