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外被昨晚(7月1日)被闖入瘋狂搗亂3小時,天光後立會大樓損毀嚴重曝光,除會議廳被破壞外,有辦公室被搗亂、文件從文件櫃被翻出、影印機及閉路電視被破壞。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凌晨4時在警察總部指,有暴力傾向人士造成極大風險,呼籲市民小心參加公眾活動,小心別有用心的人士製造傷害他人身體、破壞社會安全。
李表示,由昨日下午開始,暴力衝擊立法會犯了一系列嚴重罪行,包括觸犯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以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他指,任何人違反立法會規則,進入立法會範圍已經違法,最高可以判監三個月;公安條例下有「強闖」罪行,最高刑罰兩年;刑事罪行條例中藏有攻擊性武器、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以及傷害他人身體等,均屬於嚴重罪行。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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