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爭議】香港律師會: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 不受任何干涉
【逃犯條例爭議】香港律師會: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 不受任何干涉
早前有示威者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繼而引發612金鐘衝突,近日有網民號召圍堵中環律政中心,要求律政司長鄭若驊撤回當天的「暴動」定性,並釋放被捕者。香港律師會今日發聲明指出,根據《基本法》第63條,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聲明又指,過去的衝突及糾紛,應按運作良好的法律制度處理。
聲明提到,在決定是否起訴涉嫌干犯刑事罪行人士時,刑事檢控專員必須全面評估證據及相關情況,並考慮是否有充足證據支持啟動檢控程序,以及有關檢控是否符合公眾利益;若基於個人主觀理解而標籤有關行為,則與客觀決策過程並不相關。
聲明指出,法治是香港的基石,在行使言論、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權利時,對於尊重法治、他人權利、公共服務正常運作,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等方面,都不應妥協。
原圖:香港電台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text-align: justify; font: 12.0px '.PingFang HK'}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text-align: justify; font: 12.0px 'Helvetica Neue'; min-height: 14.0px} p.p3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2.0px 'Helvetica Neue'; min-height: 14.0px} p.p4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2.0px '.PingFang HK'} span.s1 {font: 12.0px 'Helvetica Ne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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