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表示,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日與商會討論修訂《逃犯條例》,稱昨晚亦有機會見到總商會主席夏雅朗,對方告知商會支持修例。林鄭月娥重申,香港跟很多地方已有刑事互助,反而跟內地、澳門、台灣並無刑事互助,此情況絕不理想;至於總商會昨日建議在條例草案再提供額外三項保障,以及其他團體提出的意見,政府會一併研究,爭取幾日內回應,並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就政府回應與議員討論。
此外,她強調自己和外國領事關係緊密,未來會再約見三、四位外國領事,解釋修訂《逃犯條例》,認為外國領事現時擔憂是屬於「過慮」,舉例有領事擔心過境旅客會被移交內地,但處理移交逃犯的過程漫長,其實並不適用過境旅客:「今次修例是鞏固法治、彰顯公義,即使個人承受幾多政治批評,要做的都會去做。」
林鄭月娥又透露,條例提出修訂期限是在6月1日,政府會在幾日內,一次過回應坊間的建議。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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