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本身是資深大律師,又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公民黨前主席余若薇,被揭發在個人社交網站斷章取義引用《文匯報》及《大公報》報道內容,聲稱《逃犯條例》修訂會牽涉政治罪行,但就刻意隱去權威人士在上述傳媒的報道中,清楚說明「有關個案要成功移交,還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其行為在香港現行法律下也認為是犯罪,並屬於條例附表所列37種罪行」,以及「如果香港法律也認為是犯罪的,一般由香港司法機關適用香港法律處理」等內容。
余若薇老屈《文》、《大》一事曝光後,隨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心水清的網友向《港人講地》報料,指余若薇錯誤引用的資料及製圖,其實是來自反對派喉舌媒體《蘋果日報》本月廿四日一篇題為〈左報引京權威消息 外國人犯事會移交
「港人危害國安可送中」〉的報道,該篇報道同樣聲稱「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均屬可送往內地的罪行範圍,甚至演繹為「在港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和在港外國人均面對送中(內地)危險」云云。
《蘋果日報》的報道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指「偏頗」,甚至「造假」,其立場雖然跟余若薇相近,但余本人作為資深大律師,理應清楚明白「查證」的重要。再次,她本人被揭發斷章取義評論《逃犯條例》修訂一事曝光後,仍然死不認錯,拒絕承認責任,故此余若薇在事件上肯定是責無旁貸,或許不是「主謀」,但至少肯定是「幫凶」。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網站截圖、余若薇fb圖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