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點睇?】法改會倡設「沒有保護罪」 虐兒或疏忽照顧致死可囚20年
【你又點睇?】法改會倡設「沒有保護罪」 虐兒或疏忽照顧致死可囚20年

法律改革委員會昨日(16日)發表諮詢文件,建議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受虐待、忽略而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個案,訂立新罪行,即「在因非法作為或忽略導致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死亡或受嚴重傷害的個案中沒有保護該兒童或易受傷害人士」。


小組委員會建議,若父母、照顧者,或與受害人有頻密接觸等人士,如向16歲以下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施加虐待或疏忽照顧,導致他們死亡或受嚴重傷害,將面對刑事法律責任。倘受害人死亡,建議可以判監20年;如果受害人受嚴重傷害,則可判囚15年。


現時的虐兒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小組委員會認為對處理極度嚴重虐兒案件並不足夠,建議政府應檢討最高刑罰。據了解,諮詢期為3個月,到8月16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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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香港電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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